九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黎智英、李卓人各被判囚12個月; 吳靄儀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梁國雄被判囚18個月; 何秀蘭被判囚8個月; 李柱銘被判囚11個月,緩刑2年; 何俊仁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梁耀忠被判囚8個月,緩刑1年; 區諾軒被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