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健身中心職員違商品說明條例等罪成 判囚9至20個月

發佈日期: 2021-03-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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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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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健身中心職員早前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部分人同時被裁定非法禁錮等罪成。六人分別被判囚9至20個月,是2013年以來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

海關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接獲八名受害人報案,指分別於旺角和油麻地的健身中心,被施壓威嚇購買健身會籍,共涉款54萬元。

兩間健身中心、共六名職員,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部分職員亦同時因非法禁錮、普通襲擊和盜竊罪被裁定罪成。各被告分別被判處監禁9至20個月,並須向八名受害人合共賠償逾27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各被告犯案手法卑劣,包括以家人安全、脅逼受害人購買健身會籍。海關歡迎法庭裁決,又指判刑有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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