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編導蔡玉玲涉虛假陳述查冊車牌案表證成立 下月裁決

發佈日期: 2021-03-2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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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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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虛假陳述查冊車牌案,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下月22日裁決。蔡玉玲獲准保釋。

蔡玉玲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她在庭上否認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

控方之後讀出雙方同意的案情,提到蔡玉玲去年5月及6月透過運輸署網頁,兩次申請同一車牌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並均以「其他有關交通事宜」為申請理由,之後透過資料數次聯絡車主,並就前年「721」事件等查詢。

控方之後亦讀出一名運輸署行政主任的書面供詞,提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時,申請人有三個選項,若不剔選項則不獲處理,申請人亦須確認明白和作出聲明。

辯方則指,蔡玉玲查冊目的與交通運輸有關,車輛當日在道路上行駛,用以運輸疑似罪犯及武器。蔡玉玲查冊為辨認車輛及其負責人,屬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無可能虛假」。

控方反駁指被告兩次查冊,不只查找車輛登記資料,而是上門到登記地址做訪問及報道,與交通運輸用途無關,屬虛假陳述。

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蔡玉玲亦決定不作供。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指,運輸署署長基於交通及運輸有關事宜,才有絕對責任提供車主相關資料;如無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則無責任提供。

辯方則指「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是籠統用詞,不止於技術上與交通及運輸相關的訴訟程序,舉例破產、離婚等程序亦可藉查冊核實車主身份。

案件原訂預留兩天審理,但控辯雙方未有傳召證人作供,結果縮短至一日內完成審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至下月22日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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