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組織指警方新安排與發牌無異 學者稱助專業記者採訪

發佈日期: 2020-09-2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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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信四個傳媒組織,表示會修訂《警察通例》中關於「傳媒代表」的定義。多個傳媒組織發聲明,形容警方新安排跟實行官方發牌制度無異。有傳媒學者就認為新安排有助專業記者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多個傳媒組織發聯署聲明,指記協現時有604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的正式會員,但年初至今只發出99張,形容過程符合規定及嚴謹,而過去警方未有投訴這類記者證出問題,認為警方所指部分自稱記者人士,阻礙執法等說法跟記協等無關、亦無實證,批評此舉削弱傳媒對警方執法的監督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指:「現在是一個很根本性的轉變,由官方更多權力,公家去說誰才是可以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亦都會更加大機會,會懲罰一些所謂『唔聽話』的媒體,說你的記者上次行動時阻礙他們等。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很多片段,不少都是不在現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媒體拍攝出來。」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新安排表示強烈關注,認為警方在執行前應詳細交代以釋除業界疑慮,強調任何措施都要確保新聞採訪自由不受損害及削弱。

有傳媒學者就認同新安排有助專業記者採訪。

珠海學院文學與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關偉稱:「沒有事發生的時候,『無王管』沒有甚麼所謂,但近兩年發生這麼多事,突然有很大批人在中間分隔警方和被追捕的人,變成很多時候錯手警察噴胡椒煙,噴到真正採訪記者,他做了這些措施出來,對你們真正做記者,真正做採訪是好事來的。」

他建議應進一步推行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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