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口號是否具港獨含意法庭可另有看法 不認同政府施壓

發佈日期: 2020-07-05 11:3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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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否有「港獨」含意,法庭可另有看法,但不認同政府做法是施壓;又指駐港國安公署管轄的案件服刑會在內地,相信有一定的人權保障。

政府發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港獨」含意,引起爭議。有人質疑跟去年區議會選舉,選舉主任的看法有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不認同是「搬龍門」,很難評論當初選舉主任有否做錯,強調政府表態是希望市民勿以身試法,亦並非向法庭施壓。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怎麼會呢?因為我想政府一定有其態度,法庭都可以有它一套。我相信法庭很少判這四個字、八個字、十二個字如何,反而會整體看,這件案、這被告人士會否符合條例的罪行所需的行為及有無犯罪意圖。不要將選舉主任做的工作跟國家安全法的執法工作混為一談,是兩種不同情況、兩種不同法例。」

法例訂明警方可以限制疑犯離境,經特首批准亦可截取相關通訊,有別現時要經法官審批。鄭若驊指,明白外界擔憂做法無制衡,會研究列明行使相關權力的條件。

至於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在三種特殊情形下可以對案件行使管轄權,鄭若驊指由調查至審訊都會用內地法律,服刑亦會在內地。

對於內地拘留疑犯時間最長逾一個月,會否跟法例第四條列明受《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人權有牴觸,鄭若驊這樣回應。

鄭若驊表示:「第四條及第五條原則,在中國法律亦都有相關安排。」

被問到是否無牴觸,她回應:「看中國法律,我們需要中國法律專家慢慢告訴你那些條文適用。反過來看,香港作為主體執行、履行憲制責任時期,更加要做好我們相關工作,希望我們完全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執行。」

她強調相關的特殊情形極少出現,又相信這類判決不會成為香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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