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不評論個別限聚令案 指若供場准許別人聚集可被檢控

發佈日期: 2020-04-07 11:03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問到「限聚令」生效之後有涉違規個案被檢控,亦有個案沒有檢控,鄭若驊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若提供場所准許別人聚集可被檢控。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有三個情況大家會觸犯法律,第一是參加四人或以上(四人以上)在公眾地方聚集、即是我們指參與。第二個情況就是你組織聚集、即是我們指組織聚集,你都有機會觸犯法律。第三類就是我簡單講提供一個場所,譬如知情下准許別人聚集,亦可觸犯法律。如果在參與時期,相關執法部門可發出定額票控形式。如果他能夠按定額票控交付相關費用,他就將他的責任處理了。但是就我剛才所講的組織,或提供一個場所,知情下准許別人在場所進行超過四人聚集,他們觸犯法律,可馬上被檢控,而檢控情況如定罪可判六個月監禁。」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