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頒布30年 駱惠寧指矛盾逐步顯現須解決深層次問題

發佈日期: 2020-04-0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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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當前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認為必須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基本法》1990年4月4日頒布至今三十年。中聯辦網站刊登主任駱惠寧的文章,強調一國兩制事業的初心體現在《基本法》立法的目的,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回歸23年來,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年前對一百零四條釋法,有效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

特區司法機關在涉及「港獨」分子參選宣誓問題等案件中,獨立依法判決。《社團條例》禁止了「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

一國兩制實踐已進入了「五十年不變」的中期。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去年「修例風波」發生了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許多深層次問題到了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時期。

他指香港必須履行《基本法》憲制責任,只有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和執行機制,強化相應的執法力量,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在一個網上研討會上,有內地和香港研究《基本法》的人士,都認為要為23條立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沒有力量可以改變香港的一國兩制下,繼續的存在和發展,要維護國家安全、領土統一,應該盡快在香港立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多份報章撰文,指在《基本法》保障下,確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法治與司法獨立,市民擁有言論、新聞、結社等自由;又指去年有超過一萬一千次公眾遊行和集會,只要和平、合法地進行,特區政府都是尊重,警方亦會給予適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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