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去信特首表明刑滿後赴台自首 請當局協助安排手續

發佈日期: 2019-10-1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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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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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反修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在本港入獄,據了解下星期三刑滿出獄。政府晚上發稿指,今日收到陳同佳來信,稱決定出獄後到台灣自首,請當局協助安排相關手續。

陳同佳去年二月底涉嫌在台灣殺死同行女友,返港後被捕,陳同佳曾在警誡下承認殺人,由於兩地無引渡協議,如何處理一直膠著。之後陳同佳被控返港後盜用女友金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判監29個月,正在壁屋監獄服刑,據了解將在下星期三出獄。

政府晚上發稿指,收到陳同佳來信,決定刑滿後到台灣自首,又指台灣刑事警察局,亦已收到香港警方發出的函件,轉達陳同佳的意願,並表明會協助陳同佳作相關安排。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過去半年一直有探望陳同佳,陳同佳對受害者家人很大的歉意,透露陳同佳自首前,想先跟家人團聚。管浩鳴已委託當地律師處理自首事宜,律師相信判死刑可能性不大。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主要想見一下家人,因為由第一天調查便沒有回家,直接扣押在監獄。第二都要辦好去台灣的手續,自首的話一定有減刑空間,沒可能自首的人判極刑,台灣方面律師都有分析過,他自己有打算起碼入獄十多年。」

這宗殺人案令政府決定修訂《逃犯條例》,引發持續多個月的反修例風波。管浩鳴指,陳同佳亦感到不開心。

管浩鳴說:「我都勸他不會太內疚,因為未必完全關他事,整件事情都不是他想的,他都希望隨著自己回去台灣伏法,香港慢慢平靜下來。」

警方下午記者會未有透露相關消息,當時曾被問到如何回應,台方提出移交相關證據的要求。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香港是一個《普通法》地方,對於一些證據移交到境外的要求,是相當相當之高,現在我們警方可以做的,經已做了。」

警方又指,若陳同佳出獄後覺得自身有安全威脅,可聯絡警察提供合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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