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涉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獲控方撤控 法庭接納申請

發佈日期: 2019-05-2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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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案件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因應終審法院早前裁決申請撤回控罪,獲法庭接納。

兩名被告分別是43歲現代教育英文科補習導師劉冠華,及19歲考評局前評卷助理黃子軒。

控罪指,前年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三日期間,黃子軒涉嫌收取劉冠華一千元報酬,透過智能電話,披露英國語文科卷三的機密資料。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控方申請撤回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保留控告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獲法庭接納。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三日,兩人獲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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