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政府下周向立會提交《國歌法》簡介立法文件

發佈日期: 2018-03-08 1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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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消息指政府下周向立法會提交簡介立法文件,在公開場合貶損國歌,最高刑罰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消息指,政府下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簡介《國歌法》立法方向及原則。例如在公開場合或者在一些「指定場合」,如七一回歸、國慶等官方活動,需要播國歌,如有人故意貶損或侮辱國歌,將會違反《國歌法》,但在私人場合、宴會時就不受限制。

如果港隊與其他國家進行足球比賽,球迷在球場內「噓」國歌,消息指屬於公開場合,因此亦受《國歌法》規管。

罰則方面,消息指與現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相若,任何人如果公開貶損、侮辱國歌,最高刑罰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支持立法。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政府是有責任盡快將《國歌法》的細節,拿去立法會向議員及市民交代,因為討論立《國歌法》已經一段時間,我相信市民都已有充足的知悉,細節可以參照國家的藍本去做。」

內地《國歌法》列明「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消息指政府立法時條文亦會寫明,應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但只屬指引而不是規定。

本身是公開大學校長的港區人大代表黃玉山指,贊成將《國歌法》納入中小學教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玉山說:「我們香港是中國組成部分,學校教我們的年輕人、小朋友唱國歌,這個是很正常的事情。」

被問到國際學校是否需要教,他表示:「我想香港主流學校都是香港人士或香港子弟讀多。我覺得香港學校內,現在我所知,很多學校都有教國歌,這並非新鮮事。」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本月二十三日將會討論《國歌法》立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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