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綠化天台倒塌事件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

發佈日期: 2017-05-3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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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綠化天台倒塌事件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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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學去年綠化天台倒塌事件,屋宇署完成調查報告,指天台設計同加設的綠化覆蓋面積水,導致天台超出負荷倒塌。律政司決定不會提出檢控,而屋宇署正考慮是否對相關註冊人士,採取紀律處分。

去年五月,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的綠化天台突然倒塌,屋宇署公布最終調查報告。

指出事屋頂地台比原先設計厚,防水膜下又多了一層地台。在加設綠化覆蓋面後,用來支撐屋頂主要結構的部分負荷增加,屋頂的斜度因而降低,影響排水速度,引致綠化覆蓋面局部積水,最終超出可承載能力,導致倒塌。

報告指,出事前天文台先後三度發出黃色,以及兩度發出紅色暴雨警告,當屋頂綠化覆蓋面完全濕透時,荷載會比批准承載力高出約六成半。不過建築事務監督認為,涉事綠化覆蓋面不涉及《建築物條例》下監管的建築工程,故毋須事先獲得監督批准圖則及同意施工。

屋宇署指,律政司考慮有關資料、證據,和各相關因素後,決定不會提出檢控。但署方正徵詢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考慮是否對相關註冊人士採取紀律處分。

建築測量界議員姚松炎認為,紀律處分阻嚇力有限:「這些處分都是非刑事的,只是對他們業務有經濟上的損失,最大都是。而比較輕可能只是一個譴責就了事,阻嚇力不足以令業界,於以後的綠化工程上,做得更謹慎。」

有專家指,屋宇署對綠化工程,需要有更清晰的標準。港大地理系講座教授詹志勇表示:「綠化屋頂如果設計得好,根本不會積水。如果它(屋宇署)可監察到,建好樓宇後不會倒塌,怎會監察不到綠化屋頂,會不會令樓宇倒塌呢?」

屋宇署指,綠化覆蓋面是否屬建築工程,考慮因素包括有關綠化覆蓋面的嵌固程度、永久性、擬定用途和規模,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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