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誹謗上訴得直 陳茂波夫婦指裁決彰顯公義

發佈日期: 2016-12-2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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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誹謗上訴得直 陳茂波夫婦指裁決彰顯公義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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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被控五年前誹謗漢基國際學校一名校董及其子女,上訴庭判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

案發於2011年,當時是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被指與妻子許步明,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及家長發出多封電郵,指擔任校董的盧光漢,包庇一對子女考試作弊。

法庭前年裁定陳茂波夫婦誹謗罪名成立,須向盧光漢一方賠償23萬元及支付六成訟費,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頒下書面判詞,指無證據顯示,陳、盧兩家有積怨,認同許步明是由於女兒指有人作弊,真心相信校內發生不當事件才發出電郵,希望引起校方關注及處理。

發出電郵的陳茂波夫婦,與收到電郵的學校管理層及家長存在共同利益,即希望維護學校形象及聲譽等,因此受「免責特權」保障,裁定有關電郵不是惡意,而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將被告是否確定指控內容真實,作為判斷有無惡意的標準,是犯了法律上錯誤,因此判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

上訴庭又認為,基於案件的證供,若陪審團獲正確引導,不會得出其他結論,決定不下令重審,直接判盧光漢一方敗訴,並須支付陳茂波一方原審及上訴的訟費。

陳茂波夫婦發表聲明,認為上訴庭的裁決彰顯公義,感謝曾為他們出庭作證的漢基家長和學生,以及一直支持他們據理力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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