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就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提改革建議

發佈日期: 2016-11-0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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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就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提改革建議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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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的法律改革諮詢文件。

41項改革建議包括將性行為同意年齡劃一為16歲,並應不論性別及性傾向,以修改或訂立相關法例,又建議負責照顧精神缺損人士的人以及有關人士信任或有受養關係的人不得與該人士有性行為。對於建議是否適用「康橋之家」個案,法改會委員張達明認為新建議下,受害人可以受到保護。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表示:「他們是容易被人騙,容易被人哄,亦容易被人欺負,所以這個情況下,我們覺得有需要有特定的法例保障他。即使所謂受害人自己未必說到程度是怎樣,做了甚麼東西,給不到證供。如果有其他證據顯示到與他有性的觸摸、性接觸,可能這個新建議的罪行,就可以直接應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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