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測量師指裁決不等同放寬高度 需考慮多因素

發佈日期: 2016-09-2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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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測量師指裁決不等同放寬高度 需考慮多因素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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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測量師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不等同放寬高度,需要考慮多項因素。有城規會委員就關注,裁決對其他地區高度限制的影響。

終審法院裁定,城規會訂定規劃限制時,要考慮《基本法》中有關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文,城規會說會研究判詞,並就判詞對城規會辦事程序與方法的影響徵詢法律意見。

城規會委員劉興達表示,關注終審法院的裁決,對城規會在其他地區執行高度限制的影響:「如果我們加入比較客觀科學的限制時,譬如要有通風或者視覺走廊時,這都是經大眾諮詢而得出的共識。譬如樓宇高度,不能高於太平山頂,平衡點應放在那裡,這是有難度。究竟我們是要負責整體城市準則、標準,抑或把個別人士利益放前少少。」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劉振江指今次裁決,不等同是為放寬高度限制:「土地權益的價值,因為高度限制跌了多少,可以拿出來申訴,可以在數字上計算出來,樓面設計或彈性可以得出結論。而城市規劃委員會限制高度是考慮了整體社會,不會因為建了高樓而影響山脊線,究竟的價值得益有多大,相對是難判斷。」

希慎歡迎終審法院的判詞,澄清了在《基本法》下私有財產權利的範圍。希慎正與法律團隊詳細分析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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