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及李峯琦的案件合併處理 12月中開審

發佈日期: 2016-09-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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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及李峯琦的案件合併處理 12月中開審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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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會議一月被圍堵抗議事件,裁判官將涉及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的案件合併處理,十二月中開審。

馮敬恩和李峯琦繼續獲准保釋,離開東區裁判法院。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以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而李峯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兩人都否認全部控罪。控方申請將案件合併處理,指兩宗案件都是源於被告希望就港大校委會的決定作出投訴,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在庭上透露會傳召六至七名證人,包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和校委會成員紀文鳳,亦會有錄影片段呈堂。辯方指,需要時間檢視控方提交的錄影片段,申請押後再度預審。裁判官指上次提堂時,已提醒控辯雙方要交換文件,準備好審訊,質疑代表雙方的大律師沒有尊重法庭權威及命令,又對需要第二次審前覆核感到震驚。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決定在10月20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並在12月15日開審。案情指馮敬恩在今年1月26日,在港大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外涉嫌威嚇李國章,並衝擊會場。而李峯琦就涉嫌阻礙消防處救護員,將紀文鳳帶離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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