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襲智障童案 校方重申對此類行為零容忍

發佈日期: 2016-01-0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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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襲智障童案 校方重申對此類行為零容忍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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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特殊學校女教師多次向智障學童頭臉噴消毒火酒,被判監十個月。

47歲被告梁佩琪被判即時監禁十個月,不准保釋,由囚車押走。控罪指她在前年九月至去年七月,在元朗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任教期間,向七名6至7歲的智障學童臉及頭部噴消毒火酒,過程被人拍下,被告被控15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其中11項罪名成立。

裁判官劉綺雲指,噴灑酒精對學童無留下可以見到的傷勢,但他們學童眼睛,口和皮膚吸入過酒精,出現相關情緒反應,包括哭泣及用手撥開。有關行為多次發生,但智障兒童沒有自理能力,亦無力反抗,如非有人錄影並通知家長,今次事件很難被揭發。

裁判官認為為了保障受害兒童,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並拒絶其保釋等侯上訴申請。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案發學校任教十九年,工作態度良好,曾獲最佳教師獎,事件令被告失去工作和公積金。

辯方又呈上94封由被告親友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讚揚被告有愛心、關懷學生,又透露被告曾因事件有輕生念頭。

有受害學生家長希望同類事件不會再重演:「法官很公正,她給予這刑期我們當然接受,希望這些事不會再發生。我想很多家長都曾有六歲的小朋友,都知道他們能力,不要再欺凌他們。」校方對事件表示難過,重申對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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