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火酒襲童罪成候判 校方稱會將其解僱

發佈日期: 2015-12-2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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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火酒襲童罪成候判 校方稱會將其解僱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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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一間特殊學校一名女教師涉嫌向智障學童噴消毒火酒,被裁定十一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名成立,還柙等候判刑。校方表示會解僱該名教師。

47歲的被告梁佩琪,被控15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其中11項裁定有罪,屯門法院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有家長聽審後仍然激動:「很憤怒,怎可能這樣做,特殊學校老師該有愛心,一點也沒有。」被告任教的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校長亦有到法院。

控罪指被告前年九月至去年七月,向七名6至7歲的智障學童臉及頭部噴消毒火酒,其中一條呈堂片段,裁判官接納專家證人證供,相信未經修改。

裁判官裁決時指,八名控方證人誠實可信,其中三名教學助理都於不同時間,目擊被告用火酒噴向學生的頭或口部。相反,被告聲稱不知火酒觸及眼睛及面部,會令學生不適,證供並不可信,又迴避事實,裁定她十一項罪名成立。其餘四項控罪,因為學生被噴位置不清晰,不肯定被告有犯罪意圖,因此不成立。

案件押後到下月八日,等候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再判刑。

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發聲明,對於有學生受到不必要傷害表示難過,校方將按教育局資助則例,於校董會上通過解僱該名教師,並會制定措施,不容許同類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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