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警 《壹周刊》記者無罪釋放

發佈日期: 2015-03-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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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襲警 《壹周刊》記者無罪釋放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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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記者尤漢邦涉嫌襲警案,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裁定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

事發在去年十二月一日,警方在金鐘添馬公園驅逐示威者期間,尤漢邦涉嫌向警員擲頭盔。

裁判官指,由於提供證供的兩名警員,未能指出向警員擲頭盔的男子外貌,只能肯定他穿紅色上衣,但當時很多人身穿紅衣,加上兩名警員描述不同,一名稱被告當時是逃走,另一名說被告不願離開,所以裁判官認為案中極有危機錯認被告,裁定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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