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允彤判囚6年 官指其兒子敏感非犯案藉口

發佈日期: 2015-02-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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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允彤判囚6年 官指其兒子敏感非犯案藉口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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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Erwiana被虐待案,僱主羅允彤早前被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等十九項罪名成立,早上被判監禁六年及罰款一萬五千元。

Erwiana的僱主羅允彤由囚車押送到灣仔區域法院,她共有十九項控罪罪成,包括涉及Erwiana及另一名女傭襲擊及刑事恐嚇等八項刑事罪行,及十一項欠薪及欠假的傳票罪。

被告的女兒及Erwiana亦有到庭聽取判決。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作為家庭主婦,對清潔衛生有要求,由於溺愛子女,知道兒子患有皮膚敏感,因此對衛生要求更高。又指出,案件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沒有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永久傷害,而涉案的工具都是隨手可得,顯示被告並非意圖作傷害別人之用。

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來自被告之前聘用的家傭,信中指被告並沒有虐待她。辯方表示明白案件嚴重,但希望法官判刑時能考慮被告的情況,包括案件已引起國際關注,部分傳媒的追訪對被告所造成的困擾等。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雖然求情信顯示被告有善良的一面,但這些信大部分都是由她的家人撰寫,認為被告對地位比她低的人缺乏同情心,又指因為兒子有敏感,並非犯案的藉口。

法官又特別提到,若外傭不需要強制與僱主同住,可避免類似Erwiana被虐待的情況。另外,外傭來港前欠下中介公司大筆的中介費,所以即使工作不愉快,也一定要透過繼續工作來還債,認為香港及印尼當局需要檢視外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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