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一日「國際兒童節」

publish: 2026-06-02 21:30

全國各地包括港、澳逾千名青少年,六月一日「國際兒童節」,在北京國家大劇院表演慶祝。 兒童節令人想起是小朋友的快樂節日,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日期,而六一「國際兒童節」就代表一段沉痛的歷史記憶。 1942年6月,納粹德國軍隊在捷克利迪策村,槍殺百多名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全部婦女和嬰兒被押往集中營,另有約90名兒童遭毒氣殺害。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保障兒童權利,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決定將每年6月1日定為國際兒童節。 剛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即國務院前身,通過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6月1日為兒童節。 教育部在1950年初宣布,廢除由中華慈幼協會在三十年代倡議的4月4日兒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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