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評醫管局,部分公營醫院的大型工程項目管理不善。
報告提及的項目,包括明愛醫院第二期重建計劃,工程預算大幅增加超過四成,醫院大樓和復康園地的工程,較原定完工日期分別延遲27和43個月。審計署建議醫管局,日後推行醫院工程時,確保工程成本估算盡量準確。
另外,北大嶼山醫院第一期設施啟用情況不理想,醫院四年前投入服務後,過了三年,病房和用作手術中心等設施仍未全面啟用,而部分醫療設備採購後未曾使用,已經過了保養期,反映醫療設備使用率亦不足,建議醫管局在採購醫療設備時,應盡量配合相關醫療服務的啟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