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就出售境外未建成物業發執業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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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12-28 00:45

By: 無綫新聞

地產代理監管局針對出售境外未建成物業,向持牌地產代理發出執業通告。

包括參與銷售或推廣活動之前,必須就賣方及有關物業進行「盡職審查」。事先取得物業所在地的專業人士、金融機構或政府當局發出的報告,確認賣方有權發展及出售未建成物業,其資金來源和財務安排等;亦要就市民購買境外物業後,能否轉售、出租等限制,諮詢當地執業律師意見。

地監局表示,今年頭十一個月共接獲11宗涉及境外未建成物業相關投訴,主要涉及「樓花爛尾」及誤導物業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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