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囚犯年三十獲釋 與家人相隔1511天後再「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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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2-15 03:16

By: 無綫新聞

年三十晚是一家人吃「團年飯」的日子。但有一家人相隔四年後,才可以再「團年」。

等待了四年,在年三十的早上,終於等到他。

二十歲的德仔,因販毒被判監四年,在懲教所他找到自己的興趣和專長。

德仔(化名)稱:「要有耐心恆心去練習,才能拉出美麗的圖案,你見到我拉給媽媽的心,都不是短時間內做到,我都練習了三四個月。以前很容易激動,很容易衝動,但慢慢個人會定下來,咖啡會因為你一時衝動,就會整杯破壞了。」

德仔(化名)媽媽表示:「很甜,如果不落糖都很甜,不知道原來他可以這麼多才多藝。他現在溫文了,有耐性了,沒以前那麼急燥,以前說話很容易煩躁,一句起兩句止。」

出獄後第一件事,德仔帶媽媽去他將來會工作的餐廳,和她吃一餐「團年飯」。餸菜簡單,但別具意義。

德仔(化名)媽媽說:「以前約他吃飯,只有等,等他不到的,會覺得和兒子吃餐飯,為甚麼那麼難呢?是否那麼討厭和我坐下來吃餐飯呢?真真正正感受到團年,等了1511天的飯,終於可以一起吃到了,真的很開心,開心到不能形容。」

德仔(化名)指:「被人拘捕前,我離家出走了很久,很感動的是我出來後,她依然會支持我跟我吃飯,出來後有機會這樣,但內疚的是為何之前有這些機會,而我沒有去珍惜。」

新一年,新開始,他們的願望是......

德仔(化名)表示:「她探訪哭著跟我說,無論你再差再壞,你都是我的兒子,我不會放棄你,令我最感動,那一刻令我回想,為何我以前在出面會這樣對她?很希望出來後可以報答你。」

德仔(化名)媽媽稱:「希望他懂得自愛,最重要是開心,走一條應該走的路,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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