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立會搶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罪 法庭裁定條例不適用於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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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3-04 19:34

By: 無綫新聞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前年在立法會內搶走官員文件,被控一項藐視罪,法庭裁定條例不適用於議員。

梁國雄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有關條例不適用於議員,因議員需擁有絕對言論自由,包括透過行動表達意見,才可令立法會正常運作。控方認為裁決有憲法性的影響,需時考慮是否上訴,法庭押後至本月16日聽取控方的決定。

事發在2016年11月,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橫洲發展,當時仍是議員的梁國雄,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馬紹祥其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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