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 高院下令向控方付500萬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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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3-06 00:44

By: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去年被定罪,高等法院下令曾蔭權要向控方支付五百萬元訟費。

曾蔭權去年二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二十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下月的上訴聆訊。

首次審訊時陪審團未能就另一項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去年九月重審,但經過個多個月審訊,陪審團仍未能達成裁決。

律政司同月決定不申請重審,但向曾蔭權索取首次審訊時的三分之一訟費,即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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