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明早就司法覆核挑戰區諾軒參選資格頒判詞

Local

publish: 2018-03-27 22:36

By: 無綫新聞

一名市民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參選資格,高等法院押後至明早頒判詞。

申請人黃大海在入稟狀指,區諾軒2016年曾在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並說過不介意再做一次,行為違反參選立法會補選時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要求法庭裁定選舉主任鄧如欣批准區諾軒參選的決定無效。

黃大海一方在庭上提出,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政府刊憲公布區諾軒當選,及宣誓就職。

法官周家明表示,補選已在本月11日舉行,申請人在13日入稟,加上刊憲及宣誓程序已完成,反問申請人為何不一早申請,認為現時申請是脫離現實,淪為學術討論。

區諾軒一方指挑戰選舉結果,應透過選舉呈請處理,指申請人程序錯誤,要求法庭撤銷申請。

鄧如欣一方表示,選舉呈請是挑戰選舉主任確認提名決定的唯一方法,必須具備基礎,例如涉及舞弊或非法行為等。

黃大海一方指,提出「禁止刊憲及宣誓」,是過去有議員被撤銷資格後,會產生大量行政工作,浪費公帑,將申請修改為「要求政府刊憲,澄清區諾軒非當選議員」。

法官押後至星期四早上頒判詞宣布決定。區諾軒及選舉主任鄧如欣兩方都指,如果法庭拒絕許可,會要求取回訟費。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