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初步方案 政府擬補貼長服金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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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3-29 02:30

By: 無綫新聞

政府先後約見勞資雙方代表,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初步方案。政府會補貼僱主支付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開支,首三年補貼五成,之後逐年遞減。到第十三年起僱主要全力承擔。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先後與商界及勞工界代表會面,解釋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思。

政府建議每間公司設「專項儲蓄戶口」支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僱主每月的供款是員工薪酬的百分之一,政府估算供款額達到所有員工年薪的一成半,僱主就足以支付開支,毋須再供。

政府會動用172億元,補貼僱主12年這方面開支,首三年補貼五成,僱主要支付餘下五成,若戶口的金額不足,可申請第二層補貼,餘額的補貼率與第一層相同,即是合共補貼最多七成半。

第四年開始,政府補貼比率逐年遞減五個百分點,到第十二年政府的補貼最多近一成。之後僱主就要全數承擔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開支。

假設一間公司有五個僱員,平均月薪一萬五千元,五年後專項戶口有四萬五千元,如果其中兩人被解僱,僱主要付共十萬元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雖然政府會補貼四成,但專項戶口不足以應付僱主要支付的部分,政府會提供第二層補貼,餘款仍要僱主額外支付。最後政府補貼四萬六千元,僱主付五萬四千元。

按法例,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補償是以三分二月薪乘以年資,消息指上限維持在39萬元。

政府估算,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二十年,九成以上的大中企業的專項戶口,都有足夠金額應付需要,小型企業只有五成六能應付。

消息指,政府希望方案今年內獲行政會議通過,2020年立法會換屆前獲通過,之後再用24個月籌備,在2022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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