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深水埗城巴致命車禍,涉事巴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初再提堂。
四十四歲被告方烱華,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項控罪,暫時毋須答辯。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八至九個星期,以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六月七日再提堂,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一輛E21A城巴駛至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先撞向前面的車再衝上行人路,撞向正等候過馬路的途人。
控罪指被告當日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三人死亡,及令七人受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