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樂隊擴音器造成噪音煩擾罪罪成 五人各被罰款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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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4-04 00:50

By: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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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街頭表演隊伍「開心樂隊」,早前被票控「擴音器造成噪音煩擾」罪,各人被判罰款800元。

三男兩女被告,包括樂隊主唱陳美芳、吉他手劉偉能等全部承認控罪。

案情指,去年八月二十日晚上,樂隊到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唱歌時,部分樂器連接擴音器,被途人投訴噪音煩擾,警方其後到場票控樂隊。

暫委裁判官指,考慮到當日經警方勸喻後,樂隊立即停止並收回擴音器材,過去亦沒有定罪紀錄,判各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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