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手機不離手,走路坐車都看手機,但如果駕駛時用手機就屬於違法。
警方加強打擊司機不專注駕駛,包括超速、衝紅燈等,一個月發出超過7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三成超過二千張「牛肉乾」,是檢控司機駕駛時使用手機。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和規例,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提式通訊設備屬違法,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近二萬二千宗檢控。但對於部分駕駛者,包括的士等職業司機,在儀錶板上擺放多部智能電話,警方承認情況普遍,而法例上就沒有寫得很清楚,儀錶板上擺放智能電話,有沒有影響駕駛的專注。
警方很多時都需要靠舉證,例如只要的士乘客或「放蛇」的警員,證明駕駛者是因為看手機或其他裝置而影響駕駛,就可以被列為不小心駕駛。
對於是否要加強規管擺放智能電話,政府表示理解司機或有實際需要,例如要靠手機程式導航,現正檢討相關限制,有建議後會諮詢不同持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