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立法會搶走一名政府職員手機,被拘捕的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凌晨獲准保釋。據了解警方已取得許智峯辦事處及寓所的搜查令。
許智峯凌晨十二時許,在黨友涂謹申及鄺俊宇陪同下,離開灣仔警察總部。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說:「多謝大家,今晚我不方便再講案情、其他東西,謝謝。」
警方星期六上午,在許智峯的父親寓所附近,以涉嫌普通襲擊,及不誠實取用電腦拘捕許智峯,到晚上再加上刑事毀壞,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另外兩項罪名。
據了解,許智峯涉嫌刑毀,是指他事發當日撕爛了政府女職員手上、印有議員相片「點名紙」的一邊。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按一般檢控原則,即使檢控官以多條罪名起訴,審訊時多於一項罪名成立,刑期也不一定較長。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如果法官認為,雖然多於一條罪入罪,因為其行為在同一事件發生,若有監禁判決,法官有時會要求同期執行,刑期或刑罰不會因多了一條罪行而延伸。」
對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警方應以「預約拘捕」方式拘捕許智峯,湯家驊指議員沒有特別地位同權利,在警方拘捕前獲預先通知。
另外,原先計劃本月中在立法會動議譴責許智峯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正考慮撤回動議,但在決定前會先諮詢其他聯署議案的建制派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