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法庭內拍照否認藐視法庭 下午將傳召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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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5-30 21:01

By: 無綫新聞

在高等法院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被控藐視法庭罪,她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不認為是犯罪。法庭下午傳召證人,包括目擊者及警員作供。

被扣押的唐琳玲,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到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在庭上讀出控罪內容,指唐琳玲五月二十三日,在高院一個法庭處理案件期間,於公眾席用手機拍照,有人目擊她將兩張拍攝到法庭的照片上載至網上社交平台。

法官接獲投訴後,法庭檢取她的手機,警方兩日後取走手機調查,發現至少有三張照片清晰拍攝到答辯人、控辯雙方律師、法庭書記、翻譯,及法庭用以播放影片的屏幕,指唐琳玲的行為嚴重干預司法,干犯刑事藐視法庭。

法官問唐琳玲是否明白指控,並承認干犯一些行為?唐琳玲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不認為干犯任何香港法例。

唐琳玲又指,希望法官盡快結案,指自己現時被拘留,希望盡快解決,獲得自由。法官指,唐琳玲不承認責任,又指由於她希望自辯,會給時間她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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