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高院內拍照 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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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6-03 19:00

By: 無綫新聞

女子唐琳玲在高等法院內拍照,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七日。

唐琳玲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她上月在高院佔旺藐視法庭案審訊期間,在法庭內拍照。其手機內被發現最少三張照片,清晰拍攝到答辯人,控辯雙方律師等人容貌。

唐琳玲早前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不認為干犯任何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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