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茸海味店與店舖經理違商品例罪成 合共罰款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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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8-01 05:13

By: 無綫新聞

一間參茸海味店及店舖經理,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罰款。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海關早前接獲舉報後,派人到深水埗一間參茸海味店,用二千八百元,購買一盒南韓品牌高麗參。但經生產商核實,涉案高麗參並非該品牌的產品。

參茸海味店和一名經理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高麗參作售賣用途,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分別判罰款八千元及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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