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計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助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政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兩地情況不同,特區政府不會迴避《基本法》23條立法,目前有些工作進行中。
澳門在2009年為《澳門基本法》23條立法,再進一步計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任主席,專責統籌及協調澳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利益的工作,並分析研判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會前,被問到香港會否有同樣做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澳門)他已經行了一步完善,就是2009年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連這步都未行,所以現時不是進一步完善。我要先處理完善《基本法》在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對於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我們有不可推卸責任,亦都有些工作現在進行中。何時啟動,我的說法是一定要審時度勢,在一個一定條件環境下,這工作會啟動。」
率領紀律部隊交流團訪京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見訪京團時,提到「港獨」問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我沒有主動提及任何個案,但的確副總理提及『港獨』問題時,有說處理香港民族黨的個案,我們是要依法處理。」
他又稱訪京期間沒與中央官員討論23條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