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錦公路交匯處發生開槍事件。
警方表示八月十四日接獲報案,一部輕型貨車在粉嶺報失,今日下午一時半失主在粉嶺稱見到失車,於是跟蹤及報警。
警方衝鋒隊亦趕往現場,在林錦交匯處,報案人的車與失車發生碰撞,停在迴旋處。失車上的司機下車逃走,再上另一架接應私家車。
警員上前追截時,私家車一度企圖撞向警員,警員於是開槍,對方逃去。到下午三時半,私家車在大埔廣福邨被發現。警方稱在前座乘客門框位,有相信是彈痕的凹痕。
警方稱報案人輕傷送院,而開槍的警長及另一名警務人員亦不適送院檢查。
警方並在失車上找到小量懷疑冰毒,正追捕三人,又強調警長當時是合法開槍。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動)陳依萍表示:「當涉案男子登上私家車後,私家車高速向警長駛去,警長在生命受威脅下,別無選擇向目標開了一槍。關於使用武力,警隊有很嚴格的規定,在這次事件警長在合乎規定下使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