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掌摑及劇烈搖晃初生女兒 法官指行為等同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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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9-04 02:30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多次掌摑及劇烈搖晃未滿月女兒,令她腦水腫嚴重昏迷,右眼失明,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六年零四個半月。法官形容,被告的行為等同奪取她性命。

26歲曾任廚師的被告鍾紀緣,由囚車押至高等法院,他承認忍受不了未滿月女兒哭聲,前年在元朗住所三度掌摑及劇烈搖晃女兒,令她腦水腫嚴重昏迷,右眼失明、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又曾用菜刀指嚇同住女友母親。

法官判刑時指,女嬰已一歲多,應在學說話、學走路階段,但因遭被告多次暴力對待,但現時要終日臥床,以呼吸機維生,被告的行為等同奪取她性命。就算有奇蹟出現,她的視力問題亦將伴隨一生。

法官又指,女嬰送院時體重不足三公斤,被告明知掌摑女兒足以造成嚴重傷害,但仍然掌摑和搖晃她不只一次,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很愛女兒,判處被告三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監禁八年,至於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判監十一星期,分期執行。考慮被告認罪後,被告要入獄六年零四個半月。

法官指,照顧子女無可否認會為父母帶來壓力,但父母有基本責任控制情緒,避免子女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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