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許可獲終審法院批准 未申請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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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12-19 22:02

By: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批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上訴許可,排期明年五月十四日審理。曾蔭權未有申請保釋。

正在服刑的曾蔭權,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太太曾鮑笑薇等家人都有到庭。

曾蔭權去年初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指他在2010年至12年中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參與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商議。

今年七月被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但刑期由二十個月減至十二個月。

曾蔭權一方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沒就他的犯罪意圖及行為嚴重性作全面引導,指即使高級公務員犯錯,也未必構成犯罪,必須考慮曾蔭權是否蓄意隱瞞、不向行會申報。

原審法官應向陪審團解釋,曾蔭權違反甚麼守則、違反會產生甚麼潛在利益衝突,但沒這樣做;又指陪審團無法就曾蔭權被控另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因此處理今次控罪時,法官引導特別重要,否則會造成不公平。

律政司一方就指,原審法官已清晰引導陪審團,沒必要再定義何謂故意漏報;又認為陪審團已考慮到曾蔭權在電台節目提到「沒想過要申報」、「沒想到有利益衝突」,足以裁定他有罪,法官引導不是關鍵。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本案有合理可辯之處,包括原審法官應引導陪審團、被告是否蓄意作出不當行為,以及如何評估被告行為的嚴重性。

而陪審團未能就曾蔭權另一控罪達成裁決,若法官對今次涉及的控罪引導不足,會對曾蔭權嚴重不公平,批准上訴許可。

曾蔭權家人離開法庭時沒回應提問。

終審法院將案件排期到明年5月14日審理,曾蔭權沒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據了解,他的刑期於下月中屆滿。

而在休庭期間,曾蔭權家人圍著犯人欄與曾蔭權交談,其弟弟曾蔭培隔著玻璃與曾蔭權手貼手,問他在獄中穿衣是否足夠,曾蔭權就說「我沒事、放心」,但就說自己「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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