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欠繳印花稅六年 律政司入稟追討逾七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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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2-12 05:47

By: 無綫新聞

一名藥劑師以4百多萬元購入北角一個單位後,一直無繳交印花稅。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連同罰款合共719萬4千元。

政府2012年實施買家印花稅,向非香港永久居民買家徵收,一名姓王的藥劑師翌年以436萬元購入北角一個單位。入稟狀指,他未有作法定聲明,確認是香港永久居民,和物業用作自住,亦無申請豁免繳稅。

印花稅署署長多次向他追收稅款,但不成功,決定向他追討未繳交的65萬4千元印花稅及10倍罰款,合共719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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