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虛報有人犯罪案罪成囚5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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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3-15 02:32

By: 無綫新聞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被人擄走禁錮,他被裁定虛報有人犯罪罪名成立,入獄五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控罪指,林子健報稱前年八月十日在油麻地被人擄走禁錮,警方調查後控告他虛報。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指,整件事是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他仔細反覆檢視警方呈堂的閉路電視片段,也在審訊時觀察林子健的外貌,他肯定片中穿黑色上衣、短褲、戴帽,及步姿「內八字」的男子是林子健。閉路電視拍得的男子,離開球衣店時戴上口罩及帽,是林子健想掩飾身份。

至於林子健的傷勢,蘇惠德說雖然醫生證供指不能確認是林子健自殘還是由他人造成,但不構成疑點。

蘇惠德說林子健毫無悔意,事後公開虛構的遭遇,令香港及國際社會誤以為內地政府跨境針對不同政見人士,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不安及恐慌。考慮所有因素,判林子健入獄五個月。

林子健表示會上訴:「說我造假,以及這樣做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好像說我誣陷中央人民政府的國安人員,當然我對他的說法不同意、不認同。你不能說拍到一個人像我,就是我。我沒有說謊。」

林子健獲准以原有條件、即五千元保釋,等候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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