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搜救行山人士期間墮崖殉職,死因庭裁定他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表示,不希望再有救援人員因為要拯救不負責任的人而傷亡。
邱少明的家屬到死因庭聽取裁決。
前年三月,兩名行山人士偏離行山路徑,在馬鞍山吊手岩迷路,被困在一個陡峭位置,消防冒雨搜索。兩人之後獲救,但消防總隊目邱少明期間失足跌落山坡,頭部受傷昏迷最終殉職。
死因庭經過五日研訊,死因裁判官作出裁決,指邱少明是在懸空大石處失足墮下,相信他在墮地一刻,頭部已受腦創傷,大量失血致血液阻塞氣道,裁定他死於意外。
他不認為當日消防人手編制有不妥當的地方,指當日清晨大霧,仍堅持繼續搜救是集體決定,而邱少明自發任領隊。
死因裁判官建議消防處可考慮配備坑紋較深的專用登山鞋,給攀山拯救隊伍選擇,並在大霧影響視野、能見度低情況下,為消防員配備有霧燈的頭盔。
不過他相信,消防員考慮應否使用工具執勤前,都有做風險評估。如果死因庭給予指引,可能會影響他們變通能力,所以沒有在搜救指引上作出建議。
他又指出,今次案件是一個訓示市民的例子,就是行山前應有充足預備,及選擇正常行山路線,但這個教訓代價實在太大,指行山人士或會以為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但事實上家人會擔心,萬一有意外亦會影響到救援隊伍,不希望救援人員再因為不負責任的人而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