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完成草擬警方「水砲車」的操作指引,最快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據了解,「水砲車」最快7月底才可使用。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展示最新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即是俗稱的「水砲車」,車長8米、闊2.55米。
車尾有一個催淚溶液儲水缸,車頂及車頭共有三個噴水裝置。車頂左右各有一個360度攝錄鏡頭,並有廣播系統可向群眾作出勸喻及警告。
文件指警方三月已完成草擬水砲車的操作指引,但基於戰術部署不會公開,強調只會在出現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非法堵塞道路的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時,才會考慮使用水砲車。
水砲車亦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不會針對個別示威人士,達到目的後會立即停止。據了解,水砲車仍在最後調整階段,加上警方需時訓練相關人員,水砲車最快7月底才可應用。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說:「如何為騷亂、如何為佔據馬路?警方一直沒有公開的定義。韓國有水砲車令示威者致命,警方沒法保障香港市民,民陣必定反對警方使用水砲車,亦希望促請警方公開武力使用守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說:「(水砲車)它只是備用狀態,有需要用才用,如果用亦要跟足指引,亦不可以濫用。大家對水砲車無必要過份憂慮,如果沒有跟從指引,警方內部或議會亦會有相關跟進。」
警方是在2014年「佔領行動」後,開始研究購買水砲車。三架水砲車在去年年中已運抵香港,上年9月警方開始作測試及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