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設安置流產胎殯葬設施 有使用者指有助安撫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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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5-11 08:49

By: 無綫新聞

根據法例,未滿二十四周的流產胎屬於「醫療廢物」,父母不能取得死亡證安葬。不過,因應部分父母的要求,政府開設首個安置流產胎的殯葬設施。有經歷流產的母親認為,有助安撫他們失去孩子的傷痛。

政府首個安放未滿二十四周流產胎的「永愛園」正式啟用,這天有第一對父母來埋葬他們的子女。霖霖在懷孕第十九周發現嬰兒身體有問題,即使日後出世,存活率都好低。霖霖決定忍痛,提早引產把女兒生下來,減低自己和嬰孩將來承受的痛苦。

霖霖稱:「護士給我(抱)時,嬰兒由暖變冷時,我很傷心。小生命是一個不簡單的事,(胎兒)未夠二十四周,對我們父母來說也是一個人。」

霖霖女兒因為未夠二十四周,在法例屬於醫療廢物。在未有粉嶺和合石「永愛園」前,父母即使領回流產胎,除了寵物火化或在私營墳場安放,便沒有其他公營服務。

霖霖說:「現在有個地方安置後,也較安心。打算以後節日或有空的時候,可以來看看、探望孩子、談談天,讓孩子覺得父母仍很愛她。」

謝美兒May是一個流產嬰關注組的發起人。她本身從事心理輔導,她認為增設安放流產胎的設施有助安撫父母的傷痛。

小BB安息關注組發起人謝美兒表示:「對父母來說埋葬那一刻,整件事終於有位置可讓他們放下,是一個療癒過程,可以有一個句號。不然送到堆填區,永遠沒有句號。」

May幾年前亦都曾經兩度流產,她接觸到一班背景相似的父母,及關心這議題的人士,兩年來不斷游說醫管局、食環署等部門支持,覓地安置流產胎。她說未來會向政府爭取提供火化服務,以處理每年約一萬個流產胎。

謝美兒指出:「(爭取)不同的模式,火化或花圃墳場會越出越多。這(爭取工作)仍未完,安葬是第一步,透過安葬去喚醒社會重視這些小生命的價值。」

經歷過兩次流產後,May第三次懷孕,女兒Anna平安出世,她說會慢慢與女兒做生命教育。

謝美兒稱:「想她珍惜自己的生命。我覺得讓她知道生命有生老病死,不會像童話故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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