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 區院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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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5-27 20:04

By: 無綫新聞

前高官馮永業被控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兩人在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馮永業繼續自辯。

馮永業指2005年5月,收到一封由陳婉玉署名信件,要求政府就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才知道她是港聯執行董事。

他指兩人關係不涉及公務,而為了家庭他打算離開政府,並透過獵頭公司找工作,至2006年初,找到生產力促進局的行政總裁職位。他指自己絕無濫用職權協助港聯業務,否認收51萬元訂金作為「甜頭」。

馮永業被控04年,擔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他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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