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表個人醫療保險研究報告,指個人醫保實際保障與期望存在落差。
研究於2016年5月至去年10月進行,包括保險公司的保單資料,電話訪問1000人及街頭訪問205名索償人士等。
報告指,香港有近三分一人擁有個人醫療保險,每年保費逾百億元,但仍有四成三有個人醫保的住院病人選用公立醫院;另外有五成四索償受訪者不獲全數賠償。
消委會過去4年接獲的299宗投訴,超過四成與索償有關,其中以「保單條款的詮釋」爭議最多。
消委會指,政府已推出自願醫保,提出14項建議,包括統一重要合約條款的定義、提升保單內容透明度等。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稱:「消費者對保險條款的意義、理解,一般都沒有足夠的認知。根本上有個問題是保險一些條款,一般來說都是相對複雜,亦不是有很清晰的定義,同時如何去理解保險條款,在保險條款中是賦予保險公司相當大的空間作自己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