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在區域法院繼續審理。陳婉玉下午出庭自辯。
陳婉玉提到03年婚姻破裂時,在庭上落淚,指發現前夫有外遇,夫妻關係很差,又說在女兒兩、三歲時,前夫第一次出手打她,要尋求心理輔導。
直至認識馮永業,覺得對她很好、很有風度、溫柔及細心,很斯文,重視她的感受。
陳婉玉指作為太太,丈夫有第三者其實很辛苦,雖然破壞別人家庭,但一定不會叫他離婚。而她與馮永業一起共買賣30間單位,買賣及放租議價全由馮永業負責,至於雍景臺物業,自馮永業接手後,涉及51萬的事都已不記得。
而早上一名地產代理作供時指,馮永業曾與陳婉玉一起看樓,覺得兩人是情侶關係。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的代表律師,傳召2000年起為馮永業安排看樓的地產代理吳鳳萍出庭作供,她表示,馮永業至2016年透過她購買十多個物業,有自住亦有投資,指馮永業多年來有看樓習慣,妻子有時亦會跟他一起看樓,形容馮永業對物業投資認識高,「賺頗多」。
在04年,馮永業向她介紹陳婉玉,二人有一起看樓。
吳鳳萍指,陳婉玉不熟悉物業買賣,若有樓盤她會聯絡馮永業,在04年則協助二人處理西半山三個單位買賣。而看樓、指示與賣家還價及裝修都是馮永業負責。
其中翡翠園的單位合約由陳婉玉負責簽署。馮永業要求吳鳳萍給予陳婉玉百分之五十的佣金折扣,後來又指示放盤「即買即放」,獲利120萬元。
至於雍景臺的單位,吳鳳萍指,陳婉玉在簽署「睇樓紙」和臨時買賣合約後,收到馮永業電話,指陳婉玉不想要該單位,馮永業話自己「啃」了它。
吳鳳萍稱覺得馮永業和陳婉玉是情侶關係,因為他們看樓時會「卿卿我我」。
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他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
馮永業的律師代表在庭上指,有媒體在馮永業自辯期間,發出新聞刊登涉05年1月,馮永業和陳婉玉在立法會出席會議的圖片和資料,似乎想反駁馮永業的證供、干預審訊,又認為控方似乎想依賴這些資料呈交新證據,做法不妥當。
法官表示暫時看不到有何不妥。辯方經過考慮後,不反對加插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