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公布新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改善應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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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6-03 13:35

By: 無綫新聞

勞工處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政府因應去年超強颱風山竹的經驗,改善應對機制。當超強颱風引致極端情況,例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等,政府會視乎情況,在八號信號改為三號前公布「極端情況」。

除了與僱主訂立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僱員在八號信號取消後的兩小時,應留在原來地點,非立即啟程上班。

政府會審視情況,並在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

勞工處指,僱主應預早諮詢僱員,訂明「極端情況」下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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