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裁定同性配偶可享福利案勝訴 梁鎮罡歡迎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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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6-06 00:30

By: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裁定,公務員同性配偶可享已婚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提出上訴的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歡迎裁決,希望政府盡快審視其他具有歧視成分的法例和政策。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與同性伴侶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翌年就配偶無法享有公務員福利,以及兩人不能合併報稅提出司法覆核。

前年獲高院原訟庭裁定有關享有公務員福利的部分勝訴,合併評稅方面則敗訴。政府和梁鎮罡其後分別上訴,上訴庭去年裁定梁鎮罡兩方面都敗訴。

他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法官頒下判詞,認為現時社會對婚姻的道德價值觀並不是本案的考慮因素,因為以欠缺大多數人的共識為理由,而拒絕小眾人士的申索,原則上有損基本人權。

指政府拒絕向梁鎮罡提供僱傭及稅務福利與保障香港婚姻制度無合理關聯。法庭難以想像同性配偶被剝奪該些福利會驅使任何人締結異性婚姻。

判詞又提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需遵守平等機會僱用政策,從《稅務條例》認可多配偶婚姻制度,可見條例目的並非推廣本港法律所界定的婚姻。

梁鎮罡及其同性配偶能毫無困難地出示他們的結婚證書為證,認為行政困難不是對梁鎮罡作出差別對待的合理理據。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梁鎮罡上訴得直。

梁鎮罡說:「我們用了超過四年的時間,才得到今日的結果,我們作為小市民,要經過艱苦冗長的方法,才可以得到一個基本的家庭權利,其實是很不應該。政府作為香港最大的僱主,若然他走出這一步時,我相信社會上其他公司都會跟。」

他要求政府盡快審視,涉及歧視同性伴侶的法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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