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至八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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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06-17 21:01

By: 無綫新聞

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受商人陳婉玉利益案,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八月中裁決。

馮永業被控在04年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期間,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兩人否認控罪。

控方結案陳詞指,馮永業在政府履行職責時,仍不避嫌繼續處理與陳婉玉相關公司的航權等事。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馮永業發現可能有潛在利益時,立即就想到轉工,而沒想過向上司匯報。他作為政府高官、手握大權,每一個決定足以影響一間公司、以至航空業的長遠發展,必須申報利益衝突。

以他的官階,其行為失當是很嚴重,削弱公眾對局方的航空組,是否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以及對公務員誠信的信心。

馮永業一方陳詞指,法庭處理馮永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需先考慮兩人的交往關係。

至於馮永業接手的單位,由陳婉玉支付51萬元臨時訂金、亦是地產代理主動提出,毋須更換臨時訂金支票。

陳婉玉一方陳詞則指,法庭須考慮二人實際是「夫妻」和「隱婚」的關係,所以51萬元的款項最多都是「賄賂馮永業的心」。

控辯雙方已經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八月十四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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