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申有權進入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拘捕犯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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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10-10 05:12

By: 無綫新聞

警方重申,有權力進入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拘捕犯罪的人。

警方昨日拘捕新港城中心商場五名職員,涉嫌阻差辦公。警方指當有合理懷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包括屋苑、商場和港鐵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權力進入相關地點作出拘捕。

警方指,一直了解保安和物業管理業界對於警方進入處所權力的關注。自八月起,防罪科人員已接觸物業管理公司和保安公司的協會解釋,包括清楚闡述如有人刻意阻撓警方執行職務可能違法。警方會繼續與業界溝通,務求各方合作維持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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